取消
清空記錄
歷史記錄
清空記錄
歷史記錄
上外附校東2號地塊(富達路東、中市路南)位于太倉市高新區富達路東、中市路南,地塊外西側為富達路,地塊外南側為空地,地塊外東側為空地,地塊外北側為中市路,占地面積約為24975.63m2。根據收集資料,本地塊后期規劃用途為二類居住用地。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蘇環辦〔2021〕250號)、《蘇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蘇府[2017] 102號)等文件的要求,江蘇省太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委托江蘇省優聯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公司”)對本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明確是否符合第一類用地需求,并對后續開發利用工作提供依據及意見。
1、根據第一階段資料搜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可知:
(一)調查地塊內:
調查地塊內歷史上存在4家企業,分別為太倉阿爾摩貿易有限公司、太倉藝斯高醫療器械科技有限公司、蘇州屹勝佳業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太倉德藝瑞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可能對該調查地塊產生影響。
(二)調查地塊相鄰地塊:
調查地塊相鄰地塊歷史上僅有金益成(太倉)軸承有限公司、太倉市泰富飲用水有限公司。
本次調查涉及的特征污染因子匯總為:氯化物、pH、總硬度、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硼、氨氮、石油烴(C10-C40)。
因此,地塊內及地塊周邊存在可能造成調查地塊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該地塊應當開展第二階段地塊環境調查,進行現場采樣、實驗室檢測分析。
2、第二階段調查工作及分析結果
本次調查在調查地塊內布設了13個土壤采樣點、6個地下水采樣點,在地塊外另布設1個土壤及地下水對照點,共計采集126個土壤樣品、7個地下水樣品。
根據樣品現場感官判斷、土壤樣快檢結果和土層分布情況,實際送檢62個土壤樣品(含6個平行樣)、8個地下水樣品(含1個平行樣)。
土壤檢測項目:
(1)基本項:《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 2018)表1中規定的基本45項,pH值;
(2)其余特征污染因子:石油烴(C10-C40)、氯化物、硼、氨氮。(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總硬度土壤中無相關檢測方法)
地下水檢測項目:
(1)基本項:《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 2018)表1中規定的基本45項、pH;
(2)其余特征污染因子:可萃取石油烴(C10-C40)、氯化物、總硬度、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硼、氨氮。
檢測結果表明:
本次采集送檢土壤樣品中六價鉻、27項揮發性有機物(VOCs)、11項半揮發性有機物(SVOCs)均未檢出。
本次共檢出指標13項,分別為氨氮(ND-18.6mg/kg)、氯離子(ND-0.1g/kg)、總砷(3.95-8.26mg/kg)、總汞(0.036-0.253mg/kg)、鎘(0.11-0.26mg/kg)、鉛(25-44mg/kg)、銅(7-26mg/kg)、鎳(33-52mg/kg)、全硼(263-1010mg/kg)、石油烴C10-C40(ND-23mg/kg)。
所有檢出因子均未超出GB 36600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及江西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DB36/1282-2020)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氯離子、全硼暫無評價標準。
本次調查僅涉及潛水層地下水的采集及檢測,采集地下水樣品中六價鉻、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汞、硼、揮發性有機物(27項)、半揮發性有機物(11項)未檢出。
本次調查地下水樣品共檢出因子8項(除pH),分別為總硬度、氨氮、氯化物(以氯離子計)、砷、銅、鉛、鎳、C10-C40。
各項檢出因子均未超出地下水IV類標準限值、《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
綜上,本次調查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符合第一類用地要求,不需進行下一階段詳細調查工作。